道路交通事故中采用车体痕迹鉴定的途径

2022-06-18 所属栏目:论文范文 浏览量620

  摘要:当前随着机动车辆的数量不断增多,常常出现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难度性也逐步增大。在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时,对车体上的痕迹进行鉴定,能够为事故判定提供重要依据。通过对交通事故中的车体痕迹检验、测定,能够更加准确地判定交通事故中车辆的接触位置和事故发生的原因,为更加准确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提供重要的依据。本文通过具体论述车体痕迹的勘验,深入分析车体痕迹的鉴定,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车体痕迹鉴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应用,为更加准确地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判定提供可参考的资料。

  关键词:车体痕迹;道路交通;事故

  痕迹就是一种能够还原并且能够证明案件的表现,是两个物体在相互作用中所留下的印记。由于轮胎痕迹和碰撞痕迹共同组合形成道路交通中的车体痕迹。车体痕迹就是车辆与车辆、车辆与人体或者是车辆与物体之间进行接触时,让车辆出现变形或者是破损等印记,如车体的表面发生变形的情况或者是车体的表面物质出现增减。一般情况下,通过全面分析车体痕迹,能够更加直观地将车体与车体之间的接触情况反映出来,再进行案件的发生过程推断,让事故车辆的行驶状态能够真实地呈现出来[1]。因此,车体痕迹鉴定便成了道路交通事故判定中非常重要的手段,是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中采用车体痕迹鉴定的途径

  一、车体痕迹勘验

  在整个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过程中,现场勘验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其负责人主要是交警或者是公安交管部的专业人员。因车体在事故中发生变形或者是破损的情况而呈现出外部的痕迹,甚至还会因车体外表面的油漆出现增减而形成立体痕迹。通常在事故中会附着一些纤维、毛发等物体。然而,因道路交通事故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所以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时很容易与其他的车辆、人与物体出现二次接触或者是多次接触,让车体痕迹呈现出复杂性的特点。因此,在进行交通事故勘验的过程中,要明确车体之间在第一次碰撞时的部位以及受力时的主要方向[2]。

  二、车体痕迹的鉴定分析

  鉴定车体痕迹的过程有几大重要任务,分别是发现、提取及保全。并根据这些车体痕迹的信息去探究痕迹形成机制与交通事故发生时存在的联系,之后便是逐一确认该痕迹是人为造成还是撞击其他事物所造成。以上便是在交通事故检验中最为常见也最直观的痕迹鉴定法。当然,检验痕迹的意义远不止如此,通过观察造成车体痕迹的主要特征,在许多时间还能初步判定出引发事故的原因。之后的过程主要是采取证据对比的方式,即同时对比多种具有可比性的证据,通过分析这些证据之间的共通点与差异性,继而为最终结论给出相关依据[3]。对于车体痕迹鉴定,一般是对痕迹的形状、大小、位置和受力方向,以及相关的附着物种类和颜色状态特征进行判断,综合对比待确认对象的部位,而一旦这两者对应特征保持一致的状态时,便可以被确定为该对象是痕迹的作用体。除此之外,在对比痕迹的过程中还需对认定的类型予以准确划分。而需划分的类型主要有特定同一与种类同一两种。其中,所谓的特定同一即是指现场的重要特征,诸如车辆撞击后四散的车体碎片,车体或碎片中沾染的当事人指纹、头发或者是血液等,再与受审人进行比较检验,以此来判定是否属于同一类的物或者是人。三、车体痕迹鉴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应用在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车体痕迹的勘验和鉴定分析是非常重要的过程。经过车辆痕迹勘验鉴定,便能够确定出车辆所处的位置,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过程再现出来,初步确定现场当事人,准确认定肇事逃逸的车辆。

  (一)再现事故发生过程

  通常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车辆的车体在首先发生碰撞或者是刮擦形成的痕迹称之为第一次碰撞、刮擦痕迹,而因第一次在发生碰撞、刮擦之后出现侧翻和转向等现象的车体又发生碰撞时称之为第二次碰撞。一般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的车辆第一次碰撞和刮擦痕迹,能够将事故在发生瞬间的行驶状态准确地反映出来;第二次车辆碰撞和刮擦痕迹便能够将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的车辆状态和相对位置变化情况更好地反映出来。因此,一般为了再现事故发生的过程时需要统筹考虑第二次或者是多次碰撞的可能,从而更加准确地推断出事故的演变过程。之后再比较其他显性的特征,诸如痕迹分布在车体的哪些位置、发生事故车体当下的结构形态及造成车体痕迹的力是源于怎样的方向等。有了上述线索,发生事故车辆是哪一部位相互接触便能十分清晰地呈现出来。最后,检验人员再依照上述推论来对事故现场的各方面情况予以还原,包括车辆是由何处驶来、发生碰撞或刮擦的位置等,这样能够为后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提供重要的依据。

  (二)确定现场当事人

  在检验车体痕迹过程中,准确判断事故的发生位置、车辆的碰撞过程以及两车分别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发生碰撞,这些均是车体痕迹鉴定的重要任务。之后的任务便是要对事故双方予以确认,确认的重点首先是当事人人身是否受到损伤,其次方是让双方均回顾事故的发生始末。当然,最重要的部分仍是要指出碰撞的位置,这样便能在知晓当事人身体情况同时更详细了解到事故的发生始末。最后,若事发现场当事人不明确,则需采集相关证据来辅助确定,诸如血液、毛发等。

  (三)认定肇事逃逸车辆

  肇事逃逸的行为不仅会对交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更是对我法律的蔑视。也正因此,鉴定人员方要更加小心谨慎地勘验事故现场的各种痕迹,尤其是被碰撞、刮擦人、车、物上所留下的痕迹,以此方能大致判断出逃逸车辆的各方面信息,如车辆的颜色、具体型号为何,擦刮的具体位置及逃往何方等信息,这样便能为之后的案情判定及刑罚量取提供依据。最后,严格按照车体痕迹所提供的线索进行追查,对照车体痕迹,并根据痕迹特征去把握差异点和符合点,以此来为嫌疑车的认定与排除提供依据。例如,在2019年的3月,何某骑了一辆自行车在滨江区的农村路段与一辆大货车发生了碰撞的事故,而在这次交通事故中,何某因受伤出现了昏迷的状态,肇事大货车选择逃逸。在经过相关单位勘察之后,两天查获了四辆嫌疑车,但几位司机对驾车肇事逃逸的行为均矢口否认。所以办案单位便要求对这四辆嫌疑车进行检验,以此来判定这四辆车重是否为肇事逃逸车辆。首先,对无牌自行车进行检验,在观察无牌自行车时,发现其刮擦的痕迹主要有三处,第一处位于握把的左侧;第二处左闸位置距地面91-97cm高的位置也发现了擦痕,后经检验,发现该擦痕是由内向外造成;第三处则位于左侧的闸前部,此处的痕迹为方条形的印痕,方向则为纵向,距离地高95-96cm,宽度为0.2cm,出现了蓝色塑料脱落的情况;而其他方面的特征则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一是在车的菜篮子前部距离地高的97-100cm处出现了2cm×3cm的碰擦痕迹,并由内凹陷发生了变形,出现了紫色塑料脱落的情况;

  二是在车辆的握把及踏板外侧均有类似的痕迹,而经检验,该痕迹是因倒地而产生,两处痕迹均为右侧。而回归此事件伤者,其痕迹主要是在上衣的左侧,因其上衣左侧粘着有黄色泥土的附着物。因此,通过全面分析自行车上的痕迹形态、分布位置,检验人员判断此次事故是两车对向行驶造成,而在逃逸车辆与自行车左闸前部均存在宽0.2cm的端面,并附着有蓝色的塑料物。

  通过上述几点,便可以看出查获的四辆嫌疑车中与这种擦刮特征对应的便是粤A-A1081号大货车。这样在经过化验证实之后,发现在大货车上有许多附着物并非来源于货车本身而是自行车,诸如蓝色塑料灰色及黑色纤维附着物,其成分与自行车表面的蓝色塑料和何某所穿的灰色上衣成分相同。在充分的证据面前,任凭何某万般抵赖,最终仍不得不在法律与证据面前低下头颅,而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总之,在道路交通事故证据的判断和追查过程中,车体痕迹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线索。其中,在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车体痕迹进行勘验和统一认定分析之后,便能够较为准确地再现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过程,现场当事人、肇事车辆认定。但是,车体痕迹只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种重要的依据,为了更好地保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合理性,还需要多方面的证据作支撑。

  参考文献:

  [1]马兆兰.基于车体痕迹鉴定的交通事故车辆碰撞形态研判[J].法制博览,2019(014):154-155,177.

  [2]沈晓刚.浅谈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车辆痕迹与尸体痕迹的关系[J].时代汽车,2019(6):56-57.

  [3]王立华.基于车体痕迹鉴定的追逐竞驶两车主被动接触关系研判[J].法制博览,2019(013):146-147,151.

  徐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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