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从农机管理的角度深入研究,进行农机安全管理动态监管,建立农机安全管理监管保障体系,为国家的经济稳定发展提供有效的帮助。
关键词:农机安全; 动态监管; 保障体系;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management, this paper studies the dynamic supervision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safety management, establishes the supervision and guarantee system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safety management, and provides effective help for the stable development of national economy.
Keyword:
agricultural machinery safety; dynamic supervision; guarantee system;
农业乃民生之本,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机械的大范围使用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我国已有大量农机设备投入农业生产,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能力。当农业生产向着安全化的方向靠拢时,亟需保证农机生产的安全性,即把农机生产安全管理与农业生产联系起来,合理管理农机设备。但在农机使用中,存在安全意识薄弱、管理措施不足等严重问题,需要重视和加强。
1 乡镇农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农民群众缺乏安全使用意识
农村留守人员普遍文化水平较低,多集中在中学和小学文化程度,缺少对农机安全的认识,很多农民对农机设备的使用不符合要求,违反规定和非法运行现象层出不穷,缺乏农业机械专业操作和维护人员,机械耕作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出现违规操作、超载、无证使用、无证操作等现象,农机生产安全问题严重[1].
1.2 农机具使用者缺乏专业素质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农村的大部分年轻人为获得更加优质的生活,从农村到城市中工作,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年龄普遍偏大。以大同地区为例,目前留守在镇里的多数为老人,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使用农机设备时也未进行过专业的培训,在操作农机设备时使用的方法和动作均不是正规的操作程序,对农机使用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在使用农机后不懂得如何进行设备保养,往往存放在露天里,在阳光、雨水、风雪等自然环境影响下,机械设备出现锈蚀、氧化、老化问题,缩短了农机设备寿命,降低了农机设备的安全系数。此外,农机户为节约成本,不按照周期检测、更换农机设备,导致许多设备超出了农机的正常使用年限等现象屡见不鲜。
1.3 乡镇政府对农机安全认识不足
乡镇领导对农机管理不够重视,在农业的生产管理中,注重经济,不关注农业生产的安全,无法达到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往往出现疏忽,导致发生安全问题。其次在责任落实方面,目标设定合理,但是缺乏具体落实措施,造成执行难、推诿现象。认为与农业相关的问题均为其农业部门的责任,与自己无关。农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管理力度不够,执法力度不够,对待错误做不到零容忍。部分乡镇农机的管理部门缺少相关的处罚规定,造成执法单位对农业机械的执法缺乏依据,容易造成过度执法或者缺乏执法,执法单位的执法权限难以确定,执法困难成为普遍现象。
2 优化农机生产安全监管机制
2.1 优化原则
2.1.1 基层可操作原则
政策的制定需要具备可操作性和执行性。在农机设备当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应具有标准监管模式,即达到县级以上管理和监管的能力。详细地对不同的机械运行安全特性进行考量,将设备进行不同类别的划分,制定不同的管理模式,将农机的多样性、季节性、分散性等进行合理化考量,得出可在农村的环境当中普遍使用的标准。
2.1.2 资源可利用原则[2]
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农机的维修和培训、农机合作社等进行合理的整顿、合理使用,使现有农机的安全服务、安全管理具有可操作性。
2.1.3 农民愿接受原则
加强安全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对农民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的教育和宣传,做到自愿接受。
2.1.4 安全能落实原则[3]
标准化管理是目前管理的热门。标准化管理的方式即督促各项操作都能达到安全标准,使标准化的模式正常运行,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既要预防农机事故,又要完成农机各项生产指标。
2.2 实施动态监管机制
农机部门采取现场检查和强制检查的方式,落实到基层,监管农机的安全。利用现代化的方式,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进行实时监管、动态监管。目前山西省制定的农机安全动态监管方式,主要应用于可上道路的拖拉机,并不能应用于单纯的农田作业机械的监管中,因此需要对现有的管理方式进行优化,增强管理的多元化,将动态监管的范围扩展到农田作业机械,提升农业安全生产系数。
2.2.1 建立社会化的农机安全检测体系
建立动态的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体系需要合理使用社会资源,将检测、维修农机的网点整合,丰富网点的设施设备,对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合理培训,使其能够达到对应等级的技能水平,并由国家监督部门进行资格的审查和认证,以保证达到标准后可承担农机安全检测任务。为达到便民以及公正的原则,在每个县设置多于3个网点,并分散分布在乡村,各个检测机构需受到农机质量技术部门的监管、监督,对农机进行标准的统一化,并设立全面的安全制度,规定安全自查的时间。同时为了提高安全性,由农机部门不定期对于网点进行检查督促,将维修检测正规化,避免敷衍了事及违法经营。
2.2.2 建立社会化的农机驾驶人员培训体系
为使得农机驾驶人员能够获得专业的培训,具有良好的驾驶技术,国家允许公办农机机构、星级农机合作社、农机销售企业等能够对驾驶人员进行培训,使得驾驶人员可以申请驾驶证件,并可以自由选择方便的训练地点。上述培训机构的教练人员须具有教练资格,具有正规部门颁布的教练证件或者6年以上的驾龄。但是上述培训机构应接受农机部门的定期检查,设置合理的培训标准,包括课时数、教练资质、安全规范等标准。政府鼓励支持下乡培训、免费培训等惠民活动。强化管理监督,防止走过场、吃拿卡要等问题,使受培训者熟练的掌握要领。
2.2.3 提升农民机械维护知识
在农机具的维护和修理工作中,首先要做的是换油和储存工作。农机具经过长期使用后,应该定期更换油底壳中的旧油,为保证安全,油箱中的燃油也应该抽旧换新。农闲应避免日晒雨淋,停放在停机棚中,或使用篷布覆盖。要做好清洗和清洁工作,每次使用农业机械后,应清除油渍及污垢,每次及时清理可给日后的使用提供便捷,防止油渍日积月累损坏农机的零部件。
2.2.4 监管过程
优化标准化监管模式,对农机安全动态监管体系进行整合,设计动态监管体系如图1所示。可将农机监管的全部过程进行简化,将农机进行上牌处理,并要求每间隔两年需在指定的维修网点进行一次检验,由农机部门监管办理农机的保险机制,对具有违法行为的农机进行记录,对相关的人员进行处罚并组织进行学习,当学习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要求驾驶人员参加驾驶技能的相关培训和农机部门组织的考试,在考试合格后方可得到准许操作农机的资质。当出现农机事故后,需对事故进行合理的分析,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的能力。动态监管重点是闭环操作,通过图1农机监管的闭环管理,实现对现有农机监管模式的优化,实现标准化管理。
图1 动态监管体系结构图
Fig.1 Dynamic regulatory architecture
3 结束语
针对农业机械生产的安全问题,论述了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和安全标准化监管模式。农机的安全标准化模式的实施,加强对农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具有很强的必要性。
参考文献
[1]吕洪亮,滕兆丽。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的实践与思考--"柳堡模式"探析[J].江苏农机化, 2019(4)。
[2] 孙志,徐居敏。试析关于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践[J].农家致富顾问, 2018(18)。
[3]葛涛。滁州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J].农业装备技术, 2018(4)。
作者:卫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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