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种类多、杆件数量大、密度高,不仅影响城市美观,对交通安全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杆件合并设置成为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基于现状交通设施杆件设置存在的问题,分析交通标志杆件合并设置的影响因素,总结交通标志杆件合并设置的要求,并以郑州市嵩山路为例进行工程案例分析。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杆件合并
城市道路中交通设施杆件繁杂、种类多,设置混乱,不仅影响城市美观,而且造成城市空间资源浪费。为节约城市道路空间,简化道路杆体,美化道路环境,多杆合一技术被越来越多地应用到城市道路工程中。国外对于多杆合一技术的研究起步较早,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日本的表参道和法国的香榭丽舍大道[1]。我国对于多杆合一技术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从2015年开始,上海、青岛、济南等城市相继出台多杆合一技术实施导则[2-5]。但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及行业标准规范指导多杆合一技术的实施,因此,研究多杆合一技术实施的优势、劣势、机遇和挑战就变得十分必要。探讨多杆合一技术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对于推动城市道路系统交通杆件设施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杆件合并影响因素
1.1道路环境
道路环境主要包括车道功能划分、绿化景观、电力照明及道路地下管线。在进行合杆后点位布置以及杆件基础设置时,需综合参考道路环境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其不仅要满足交通标志向道路使用者所提供的情报功能,还应该满足照明等其他设施需求功能。
1.2交通组成
机动车流、非机动车流及行人流共同组成了复杂而多变的城市道路交通流,交通流具有时空分布特性,不同的交通流在不同的时间段内会产生干扰与影响,交通流之间的干扰会影响驾驶员对交通标志的认识和识别,进而影响到驾驶员对车辆的反应操纵。在进行交通标志杆件合并设置时,应充分考虑交通流干扰对驾驶员视觉特性产生的影响。
1.3使用者特性
交通标志的使用对象主要是不熟悉环境的驾驶员,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主要靠识别交通标志及交通环境来获取道路交通状况,进而满足出行需求。交通标志的设置应考虑驾驶员反应特性,杆件设置间距应合理适中,交通标志版面应清晰明了,互不遮挡,避免信息过载或者设置不足。
2杆件合并设置要求
交通标志合杆设置内容受道路属性的影响分为新建道路交通标志合杆设计与既有道路交通标志杆件整合改造两类。
2.1新建道路交通标志合杆设计
基于行业及地方标准,在保证安全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道路使用者的功能需求,将交通标志、照明灯杆及信号灯杆进行合杆设置。照明灯杆的设置在满足城市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和规定的基础上,应与城市道路环境及城市整体品质相适应,如表1所示。
根据交通标志及电力照明设计标准,结合工程设计经验,交通标志杆件合并设置流程如下。①确定总体设计原则。总体设计原则应包括交通标志、电力照明、信号灯相关的设计依据及标准要求,在遵循总体设计原则的同时应兼顾不同设施的设置要求。②确定交通标志合并类型。交通标志合并设置应根据路段及交叉口划分选择合适的基础杆件载体。③合理布设杆件点位。根据道路使用者对交通设施的功能需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同时满足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城市整体环境品质,合理布设杆件设置点位。④杆件基础及结构设计。杆件基础设计应充分考虑杆件的安全性,在保证结构强度、稳定性以及刚度的基础上,考虑城市品质;并且设施之间的安装、连接应方便、牢固,并注意预留相关孔位。
2.2既有道路交通标志合杆设计
在对既有道路交通标志进行整合时,要综合考虑交通标志的合理布设,保证交通标志所传递表达的信息清晰、明了、完整,起到快速、安全、高效引导道路使用者的目的,如表2所示。尽量根据交通标志的功能要求,结合交通管理工作需要,对交通标志杆件进行整合。
3交通标志合杆设计方案
本文以郑州市嵩山路为例进行工程分析。嵩山路为南北向主干路,既有道路,两侧用地性质复杂,在区域内承担较大比例的交通量,有必要依托该路贯穿全区的道路形态和重要交通功能,对沿线交通标志进行梳理与整合。现状交通标志设置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3.1标志杆设置太多,设置间距太密,不符合标准
交通标志主要是向驾驶员传递交通信息,需根据道路交通环境条件选择交通标志设置的种类与数量。目前很多设计只是一味地照搬规范要求,而忽略具体的道路环境条件,导致交通标志杆件林立,标志版面信息过载,间距设置密集,相互遮挡。
3.2缺乏统一指导性的设置标准指导设计施工
杆件种类多,风格迥异,对城市景观影响比较大,交通标志的杆件设计设置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作为向公众传递信息的载体,交通标志的图形、文字、符号及颜色等内容应遵循及地方标准、规范的硬性规定,其杆件设置的位置应与周边道路环境相适应。根据交通设施杆件整合的要求及流程,结合现状交通标志设计存在的问题,对郑州市嵩山路进行交通标志杆件整合分析。
3.2.1对嵩山路-伊河路交叉口进行杆件合并设置。以机动车信号灯杆为基本杆整合限速标志、路段禁停标志、非机动车道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路段禁停标志、非机动车道指示标志附着在机动车信号灯悬臂上;当悬臂式交通标志与路灯杆之间的距离小于15m时,将路灯杆作为基础的承载设施来整合交通标志杆件,路灯杆位置在交叉口渐变段起点前30m处或距离交叉口停止线80m处,交通标志版面底部距离路面高度为5.5m,如图1所示。
3.2.2对嵩山路一般路段进行杆件合并设置。以道路照明灯杆为基本杆整合限速标志、路段禁止停车标志、非机动车道指示标志;其中限速标志、各路段禁止停车标志、非机动车道的指示标志均附着在道路照明的灯杆上;当悬臂式交通标志与路灯杆之间的距离小于15m时,将路灯杆作为基础的承载设施来整合交通标志杆件,如图2所示。
4结语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杆件合并设置对于节约城市道路空间、提升道路景观具有重要意义,是未来交通设施发展的重要趋势,在道路环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共建与共享。
参考文献:
[1]方蓉,周不波,赵倩华.宁波市区背街小巷整治工程设计导则探析[J].山西建筑,2013(20):6-7.
[2]刘冬杰,陈卫东,王延峰.新建道路多杆合一系统分析与工程应用[J].交通与运输,2020(4):54-56.
[3]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杭州市城市道路杆件与标识整合设计导则(试行)[EB/OL].(2015-11-25)[2021-05-07].
[4]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城市道路杆件与箱体整合技术导则(试行)[EB/OL].(2017-06-02)[2021-05-07].
[5]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道路合杆整治技术导则[EB/OL](.2020-08-12)[2021-05-07].
张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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