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称评审晋升中对会用到著作的信息条件,尤其是职称晋升较高的用的也就较多了,如:教授、副教授中的职称评审来说教材和专著就是必须要有的一项指标,不过这个也要看各个省市中的要求了。对于著作中可能大家会遇到著作编著和主编的编写等等,在教材上则会遇到教材编写的作者顺序等等。下面小编就先来介绍一下有关职称评审中编著与主编上面的区别事项。
1、大家也对指导对于编著来说主要是一种著作方式,基本上属于编写,但有独自见解的陈述,或补充有部分个人研究、发现的成果.凡无独特见解陈述的书稿,不应判定为编著.
著、编著、编都是著作权法确认的创作行为,但独创性程度和创作结果不同.著的独创性最高,产生的是绝对的原始作品;编的独创性最低,产生的是演绎作品;编著则处于二者之间(编译类似于编著,但独创性略低于编著).如果作者的作品不是基于任何已有作品产生的,作者的创作行为就可以视为著.一部著成的作品中可以有适量的引文,但必须指明出处和原作者.如果作者的作品中的引文已构成对已有作品的实质性使用,或者包含对已有作品的汇集或改写成份,作者的创作行为应该视为编著.
2、主编
某种出版物 (包括丛书、辞书、报纸、期刊、学报、年鉴、文集、选集等) 编辑事务主持者的称谓.主编一词既可以作职务解,也可以作行为解.主编一职既是事务性的,也是学术性的,主编应具有足够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编辑、出版经验.主编的工作按照出版物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说来,确定该出版物的意图、拟订凡例、规定体例、撰写序言、安排编辑人员、确定编辑分工,乃至裁决出版物的封面、版式、装帧等,都属主编的职责范围.大型的丛书,如百科全书之类,主编之外还配备若干名助手 (副主编) .主编之下有的还设编委会.编委会的主编之下还有设分册主编和分编委会的.丛书主编的主要精力放在研究确定丛书的选题、篇幅、作者译者的选择以及稿件的最后审定等重要问题上,书稿中的具体问题则由责任编辑处理.主编一般要有较高的判断力和组织能力,使每一位编辑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要善于掌握工作的进度,按客观形势的要求随时作出必要的调整.报纸、期刊的主编除负责掌握整个的出版方针外,往往还负有撰写代表该报刊的立场观点的重要社论、评论文章的责任.学术刊物的主编应当是该学科的专家,站在该学科的前沿阵地,随时掌握学术发展动向,以保证刊物的质量.主编和出版社的总编辑不同,主编只对某一具体出版物负责,总编辑则负责领导出版社的编辑事务,包括某些行政性质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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